公共艺术教育教学是提高学生审美观念,审美能力,拓宽知识视野,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,陶冶情操,提高整体素质,激发学生热爱生活、热爱学习的内在活力,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。同时,也是活跃校园文化,积极营造艺术氛围的最佳手段。所以,我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学所有的工作,将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教体艺〔2019〕2号;教育部《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》,教体艺〔2023〕5号;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》的通知,教体艺厅〔2022〕1号;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》,教体卫艺〔2024〕143号的精神,在校党委、校行政领导下,积极配合教务处、结合团委、宣传部和艺术设计学院等部门全面开展工作。紧紧围绕艺术评估细则,努力参照各则要求,高标准、高起点的实施展开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。